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检送劳动部修正「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优良工程金安奖选拔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并转知所属知照

  •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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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检送劳动部修正「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优良工程金安奖选拔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并转知所属知照。

说明:
一、依劳动部111年4月15日劳职授字第1110201662号函办理。
二、为使选拔与公开表扬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优良工程相关作业更臻完善,特修正本要点。
三、本要点修正规定与修正对照表电子档已置于该部职业安全卫生署之优良工程金安奖资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sc.osha.gov.tw/),请自行浏览、下载及转知。

附件:劳动部函(附件1)、修正总说明(附件2)、选拔作业要点修正对照表(附件3)、表格修正对照表(附件4)、全要点修正规定(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