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检送本部修正「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及修正对照表(如附件)各1份,请贵校自112学年度第2学期起配合办理,请查照。
说明:
一、为配合内政部「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计画」、本部「弱势学生助学计画精进措施(校外租金补贴)暨新世代学生住宿环境提升计画」及「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配套一「减免公私立大专校院经济弱势学生一年1.5万-至2万元」,爰修正旨揭计画;其中助学金及校外住宿租金补贴申请资格、补助金额及审核机制,请学校依上开计画办理并公告。
二、有关弱势学生校外租金补贴将于112学年度第2学期起回归至内政部营建署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计画办理,请学校于第1学期协助预先宣导,于112学年度第2学期起引导18岁以上学生向内政部申请该租金补贴专案,并请各校协助未满18岁学生校内住宿或租金补贴,俾利政策整并、无缝接轨,以维护学生相关权益。
三、请各校网页建置专区应包含旨揭计画各项实施措施及单一窗口联络资讯,并请以多元管道宣导及通知,以利学生申请及查询。相关事宜请洽部承办人:
(一)一般大学:林怡君小姐(02-7736-6714)
(二)技专校院:吕佳颖小姐(02-7736-5916)
附件:修正计画及修正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