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检送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订「感染性生物材料暨传染病检体输出入管理规定」,请转知所辖属(管)设置单位遵照办理,请查照

  •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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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检送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订「感染性生物材料暨传染病检体输出入管理规定」,请转知所辖属(管)设置单位遵照办理,请查照。

说明:
一、依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9月1日疾管感字第1110500270号函办理。
二、旨掲规定全文及相关附件已公布于该署全球资讯网(网址:www.cdc.gov.tw)之「首页>应用专区>申请>感染性生物材料输出入申请>相关规定」专区。

附件: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附件1)、感染性生物材料暨传染病检体输出入管理规定(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