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转原住民族委员会(以下简称原民会)修正发布之「原住民族委员会推展经济产业补助要点」,请公告周知并转知所属,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原民会112年8月14日原民经字第11200374372号函办理。
二、兹因「原住民族委员会奖励原住民族经贸拓销业务补助要点」整并于旨揭补助要点,为同一事项规定,爰原民会并同废止「原住民族委员会奖励原住民族经贸拓销业务补助要点」。
三、检附旨揭补助要点、发布令及计画书与申请表格式各1份。
四、相关事宜请迳洽原民会邱家豪技士,电话:02-89953256。
附件:原住民族委员会推展原住民族经济产业补助要点、发布令、计画书与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