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国家发展委员会请各机关处理人民陈情案件遵循公文并办及公务员回避等相关规定,请配合办理

  • 2023-09-01
  • AdminAdmin
主旨:函转国家发展委员会请各机关处理人民陈情案件遵循公文并办及公务员回避等相关规定,请配合办理。
 
说明:  
一、依据国家发展委员会112年8月22日发社字第1120014579A号书函办理。
二、近来有民众陈情反映机关将不同案情之人民陈情案件并案办理,以及案情涉及特定承办人员未予回避等情事,请确实依「文书流程管理作业规范」第5点第20款公文并办要件、「行政程序法」第32条及第33条公务员回避等规定,妥适处理人民陈情案件。
 
附件:国发会来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