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教育部补助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兴办学生社会住宅空床作业要点」第8点、第9点,业经本部于111年11月15日修正发布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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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补助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兴办学生社会住宅空床作业要点」第8点、第9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11月15日以台教高(三)字第1112204760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部因应少子女化及国际生来台住宿需求,并为鼓励学校兴办跨校型社会住宅,爰修正现行规定,摘要说明如下:
(一)第八点,经费请拨原则项下,原申请门槛为「出租率达八成」,修正为「入住学生数达宿舍床位数七成」以利学校申请,并于第三款增列「跨校型联合学生社会住宅项目加成奖励」,以鼓励学校积极兴办跨校型社会住宅。
(二)第九点,经费请拨及核销作业项下,因应上开第八点修正内容,修正申请门槛为「入住学生数达宿舍床位数七成」。
二、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三、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大学校院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林镇和专员,电话:02-7736-6305);技专校院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吴承珈科员,电话:02-7736-6744)。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