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报作业要点」第1点、第3点及第4点附件1,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2年11月30日以台教学(五)字第1122805533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及修正对照表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校园安全防护科杨咏翔专员(电话:02-77367854)。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修正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