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特定体育团体建立运动裁判资格检定及管理办法」第9条、第9条之1、第10条,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1月10日以台教授体部字第1110001043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网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体育署竞技运动组杨金昌先生(联络电话:02-87711988)。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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