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就学办法」部分条文,业经本部于111年4月25日修正发布

  •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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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就学办法」部分条文,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4月25日以台教文(二)字第1110036278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电话:77366315)。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