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3年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发、委讬、认证或认可证照一览表(391项)」业经本部于112年10月19日以台教技(一)字第1122302893号公告(如附件),请查照。
说明:
一、依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15条第2项办理。
二、本案业刊载于行政院公报112年10月19日第029卷第197期:「113年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发、委讬、认证或认可证照一览表(391项)」电子档同时于本部资讯网/电子布告栏登载,请自行下载使用。
附件:113年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发.委讬.认证或认可证照一览表PD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