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業經本部於111年5月25日修正發布

  •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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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業經本部於111年5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亦同時置於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相關業務項目下之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業務公告,請自行下載參考。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電話:02-7736-5658)。
四、請各大專校院及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協助轉達所屬軍訓教官知悉。

附件:發布令、「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及第8點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