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內學生宿舍提升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整體改善作業要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111年11月15日修正發布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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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內學生宿舍提升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整體改善作業要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75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因應學校提案整體改善宿舍區域可能屬文化資產保存法認定之文化資產,或提案宿舍位於山坡地並有加強固土水保需求者,考量前述學生宿舍整修或新建費用可能較一般學生宿舍為高,爰於現行規定第6條第3款新增第6目額外補助之要件及上限,說明如下:
(一)宿舍區域屬文化資產保存法認定之文化資產者,考量其特殊性,得衡酌其支出經費給予額外補助,以減輕學校財務壓力,惟補助經費額度以個案核定補助宿舍整體改善經費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二)宿舍區域屬山坡地且其水土保持計畫經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通過者,得衡酌其支出經費給予額外補助,以減輕學校財務壓力,惟補助經費額度以宿舍整體改善補助經費百分之十為上限。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大學校院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林鎮和專員,電話:02-7736-6305);技專校院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吳承珈科員,電話:02-7736-6744)。

附件:發布令影本(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內學生宿舍提升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整體改善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