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9條之1、第10條,業經本部於111年1月10日修正發布

  •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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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9條之1、第10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103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楊金昌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988)。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