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書函函轉勞動部訂定「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規定

  • 2022-05-13
  • AdminAdmin
主旨:函轉勞動部訂定「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1年4月29日勞動發事字第1110501947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其聘僱對象包括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之海洋漁撈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家庭看護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農業工作者。

附件:勞動部函、發布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