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函转卫生福利部「长期照顾服务人员认证证明文件及长期照顾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证书费用收费标准」第2条及第5条修正条文公告1案,请查照。

  •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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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转卫生福利部「长期照顾服务人员认证证明文件及长期照顾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证书费用收费标准」第2条及第5条修正条文公告1案,请查照。

说明:
一、依卫生福利部115年5月19日卫部顾字第1151961391B号函办理(来函影本如附件)。
二、如有未尽事宜,请迳洽卫生福利部李技士询问,电话:02-85906286。

附件:卫福部来函、修正草案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