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检送本部「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之具教职及学生身分被害者名誉回复处理原则」(下称处理原则)宣传单张电子档1份,敬请协助转知所属,请查照。
说明:
一、为弥补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致使原具教师或学生身分者被迫中断教职生涯或学业未竟的缺憾,回应其名誉回复诉求,本部特订定处理原则,以助弭平遗憾、疗癒创伤。
二、已依规定获得国家赔(补)偿及平复之被害者及家属,如有回复教职及学生身分之需求,可自行或是透过转型正义相关民间团体、机关之协助,备妥平复文件、当时为教职或学生之认定文件,以电子邮件寄送本部专案窗口办理(TJE@mail.moe.gov.tw)。
三、本部将协助被害者回复教职及学生身分之名誉,包含颁发证书、举行回复仪式,并建议学校修正校史及文书档案,融入被害者生命故事结合学校地景写入校园转型正义课程案例及多元活动,以维历史记忆的传承。
四、随函检附旨揭处理原则宣传单张电子档1份,敬请各机关协助转知所属(含据点、基金会、学校),广为宣导及运用。
附件:名誉回复宣传单张电子档
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