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更正该会115年3月31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2号函说明二之函文日期,转请查照。

  •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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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更正该会115年3月31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2号函说明二之函文日期,转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15年6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289号函(如附件)办理。
二、该函说明二停止适用函文应为「本会91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100424220号函」。
三、相关文号:本部115年4月7日台教秘(二)字第1150034238号函。

附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15年6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289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