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劳动部修正发布「从事劳工健康服务医护与相关人员之训练机构认可及管理作业要点」第1点、第3点、第8点及第4点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第6点附表8

  •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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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转劳动部修正发布「从事劳工健康服务医护与相关人员之训练机构认可及管理作业要点」第1点、第3点、第8点及第4点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第6点附表8,兹检送劳动部函、令、修正条文及附表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依劳动部115年8月31日劳职授字第1150253209B号函办理。

附件:115.8.31劳动部函、令、从事劳工健康服务医护与相关人员之训练机构认可及管理作业要点第一点、第三点、第八点修正规定、附表修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