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转知文化部修正发布「古蹟修复及再利用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发布令一案,请查照。 2026-08-18 AdminAdmin 主旨:转知文化部修正发布「古蹟修复及再利用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发布令一案,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文化部115年8月7日文授资局蹟字第11530080483号函办理。 二、检附原函文、发布令、修正总说明及修正条文各1份。 附件:原函、发布令、修正总说明、修正条文 教育部函 文化部函 文化部令 总说明及对照表 修正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