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知财政部函告「地方建设基金业务处理要点」已停止适用,请查照。

  •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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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转知财政部函告「地方建设基金业务处理要点」已停止适用,请查照。

说明:依据本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14年12月29日台教国署高字第1140134455号函转财政部114年12月12日台财库字第11403786890号函办理。

附件:国教署函、财政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