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大学办理招生规定审核作业要点」第3点、第4点、第11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4月15日以台教高(四)字第1142200585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刘科员,电话:(02)7736-6714。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大学办理招生规定审核作业要点」第3点、第4点、第11点修正规定odt档 (A09000000E_1142200585B_senddoc4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2200585B_senddoc4_Attach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