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学校办理校外教学活动租用车辆应行注意事项」部分规定,业经本部于112年10月16日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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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学校办理校外教学活动租用车辆应行注意事项」部分规定,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2年10月16日以台教学(五)字第1122805080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本注意事项修正发布前,已在进行招标程序之学校办理校外教学活动之租用车辆事件,得依原注意事项继续办理;其他事件,应自本注意事项生效之日起,依本注意事项规定办理。
三、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校园安全防护科龚纪纶先生(电话:02-77367934)。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