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外国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第5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9月8日以台教技(四)字第1142301997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 罗先生,电话:(02)7736-6823。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外国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第5点修正规定odt档 (A09000000E_1142301997B_senddoc4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2301997B_senddoc4_Attach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