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第4点、第6点之1、第10点之1,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2年9月5日以台教高(三)字第1122202518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电话:02-77366758)。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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