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专科以上学校自审教师资格认可及辅导作业要点」第4点、第6点、第7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5年6月26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152201668A号令修正发布,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周小姐,电话:(02)7736-5790。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专科以上学校自审教师资格认可及辅导作业要点」第4点、第6点、第7点修正规定odt档
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