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性别平等工作法施行细则」第4条之2、第4条之3,业经劳动部115年4月8日劳动条5字第1150147759号令修正发布,请查照。

  •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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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性别平等工作法施行细则」第4条之2、第4条之3,业经劳动部115年4月8日劳动条5字第1150147759号令修正发布,请查照。

说明:依劳动部115年4月8日劳动条5字第1150147759D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附件:原函影本(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