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民间团体辅导高关怀学生实施要点」部分规定,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2月26日以台教秘(五)字第1144100401A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并修正为「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民间团体辅导需关怀学生实施要点」,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秘书处吴小姐,电话:(02)7736-7733。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民间团体辅导需关怀学生实施要点」部分规定修正规定odt. (A09000000E_1144100401B_senddoc4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4100401B_senddoc4_Attach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