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奖助民间团体办理高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活动及私立大专校院办理身心障碍者推广教育专班补助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12月16日以台教学(四)字第1132801642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邱小姐,电话:(02)7736-7891。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奖助民间团体办理高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活动及私立大专校院办理身心障碍者推广教育专班补助要点」修正规定odt档、附件(附件一教育部补助民间团体办理高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活动作业说明规定、附件二教育部补助私立大专校院办理身心障碍者推广教育专班作业说明规定、表一教育部补助民间团体办理高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活动申请表、表二身心障碍者推广教育专班开班计画书、表三办理身心障碍者推广教育专班补助学员清册/补助款退还清册)pd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