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社会教育贡献奖实施要点」部分规定,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4月21日以台教社(三)字第1142400921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终身教育司许科员,电话:(02)7736-5695。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社会教育贡献奖实施要点」部分规定修正规定odt档 (A09000000E_1142400921B_senddoc4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2400921B_senddoc4_Attach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