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教育部华语文教育机构绩效管理及奖励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6月6日以台教文(六)字第1142501817A号令废止,兹检送发布令影本1份,请查照。

  •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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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华语文教育机构绩效管理及奖励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6月6日以台教文(六)字第1142501817A号令废止,兹检送发布令影本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教育部华语文教育机构绩效管理及奖励要点」配合「迈向华语文教育产业输出大国八年(102至109年)计画」,已达成鼓励华语文教育机构建立招生数据库及绩效管理制度之阶段性目标,爰予废止本行政规则。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废止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郭专员,电话:(02)7736-6708。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 (A09000000E_1142501817B_senddoc4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