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处理违反性别平等教育法事件处理程序及裁罚基准」,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11月22日以台教学(三)字第1132805226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沈专员,电话:(02)7736-7855。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处理违反性别平等教育法事件处理程序及裁罚基
准」修正规定pd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