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产业学院计画实施要点」第8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5月8日以台教技(三)字第1142300884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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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产业学院计画实施要点」第8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5月8日以台教技(三)字第1142300884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苏小姐 ,电话:(02)7736-6164。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产业学院计画实施要点」第8点修正规定odt档 (A09000000E_1142300884B_senddoc8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2300884B_senddoc8_Attach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