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基金补助垫付办法」第7条及第3条附件2,业经本部于115年8月25日修正发布,检送发布令影本及修正条文各1份,请查照。

  •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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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基金补助垫付办法」第7条及第3条附件2,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5年8月25日以台教技(二)字第1152302176A号令修正发布,检送发布令影本及修正条文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林专员,电话:(02)7736-5772。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基金补助垫付办法」第7条修正条文odt档、第3条附件2pd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