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部分条文,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5年6月10日以台教高(四)字第1152201817A号令修正发布,检送发布令影本及修正条文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下列单位询问:
(一)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刘小姐,电话:(02)7736-6163。
(二)一般大学、各承贷银行、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本部高等教育司陈小姐,电话:(02)7736-5884。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条文odt档
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