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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函转「公司或有限合夥事业投资智慧机械与第五代行动通讯系统及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抵减办法」,业由经济部会衔财政部于114年11月27日修正

  •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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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转「公司或有限合夥事业投资智慧机械与第五代行动通讯系统及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抵减办法」,业由经济部会衔财政部于中华民国114年11月27日以经产字第11451033650号、台财税字第11404671720号令修正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业投资智慧机械与第五代行动通讯系统与资通安全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及节能减碳抵减办法」(简称本办法),并修正条文,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经济部114年11月27日经产字第11451033653号函(如附件)办理。
二、本办法修正重点涵盖调整第2条智慧机械项目,新增第5条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与第6条节能减碳投资抵减,并提高支出金额上限至新台币20亿元,且延长施行年限至118年12月31日止。

附件: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