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设立校园安全维护及全民国防教育资源中心原则」,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5年1月26日以台教学(五)字第1152800107A号令废止,检送发布令影本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旨揭原则所定内容,已另由「教育部设置大专校院学生事务工作协调联络中心、辅导工作协调谘询中心及校园安全维护及全民国防教育资源中心实施要点」规范,并于中华民国114年11月21日以台教学(二)字第1142804359A号令修正发布,并自115年1月1日生效,故无继续适用之必要。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废止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校园安全防护科吕专员,电话:(02)7736-7931。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
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