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各级学校灾害潜势评估原则及方法说明」第3点、第6 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8月8日以台教资(六)字第 1142702192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 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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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各级学校灾害潜势评估原则及方法说明」第3点、第6 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8月8日以台教资(六)字第 1142702192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 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 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资讯及科技 教育司环境及防灾教育科赵助理研究员,电话:(02)7712-9004。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各级学校灾害潜势评估原则及方法说明」第3点、第6点修 正规定pdf档 (A09000000E_1142702192B_senddoc4_Attach1.pdf、 A09000000E_1142702192B_senddoc4_Atta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