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第4点附件2,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4月28日以台教会(三)字第1144400283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 2025-05-02
  • AdminAdmin

主旨:「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第4点附件2,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4月28日以台教会(三)字第1144400283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旨揭要点修正自115年1月1日生效。
二、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三、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会计处黄专员,电话:(02)7736-6741。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第4点附件2之pdf档 (A09000000E_1144400283B_senddoc4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4400283B_senddoc4_Atta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