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画要点」部分规定及第9点附件3,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12月26日以台教高(三)字第1142203763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旨揭计画要点修正重点,摘列如下:
(一)各校所属类组:
1、综合大学类组:调整长荣大学类组,并修改类组校数。
2、医学类组:马偕医学院改名为「马偕医学大学」。
3、宗教研修学院类组:因一贯道天皇学院停办,原校数9校改为8校。
(二)增加奖励经费原则:
1、删除「提高兼任教师钟点费支给数额」指标。
2、新增「大学学士班专业选修课开课门槛」、「大专校院校园无障碍建筑物评选奖励」、「现役军人子女学生优先入住校内宿舍措施」、「提供友善婚孕房型」等指标。
(三)增加补助经费原则:新增「兼任教师钟点费补助」指标。
(四)补助核配基准之「政策绩效」项目:
1、修正「性别平等教育」、「学生辅导及生命教育」及「校园无障碍环境」、「校园环保卫生暨灾防管理成效」、「校园节能绩效」、「校园无障碍环境」、「智慧财产权保护」、「体育推展成效情形」、「编
制内教职员保险及退休抚卹权益保障推动绩效」、「聘任学校护理人员数」等指标之文字叙述、级距及计算基准。
2、新增「提供友善婚育房型」、「系所专任教师性别平等」、「系所设置奖学金予任一性别人数比例未达三分之一学生」、「校园学生自治」指标,并同调整计算基准及核配比率。
(五)补助核配基准之「助学措施」项目:删除「其他校内助学措施」指标,并修正现行助学措施之计算方式。
(六)大专校院校务及财务资讯公开内容架构表:修正该表「学校采购及处分重大资产情形」之采购案件金额。
(七)行政运作考核项目表:
1、新增第23项、第46项,有关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办理助学金、校园诈骗防制教育宣导等项目。
2、修正第52项、第59项、第64项、第65项、第66项、第68项、修正第74项,有关学生辅导法、各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与幼儿转衔辅导及服务办法、资通安全事件执行依据、校园传染病防治等项目。
二、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三、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私立大学校院奖补助作业小组,电话:(05)5342601分机5354-5356;E-mail:dhe-fund@yuntech.edu.tw。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奖励私立大学校院校务发展计画要点」部分规定修正规定pdf档、第8点附件1、第8点附件2、第9点附件3pdf档
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