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修正「青年创业贷款要点」第8点及第9点一案,请查照。

  •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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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转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修正「青年创业贷款要点」第8点及第9点一案,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115年6月18日中企财字第11509003242号办理。
二、旨揭要点本部前于6月12日以台教授青字第1150000276号函转(谅达);为因应经济局势变迁及企业资金需求殷切,原定旨揭要点自115年9月1日修正生效之提高新增贷款归户金额上限,修正为自115年7月1日修正生效,以强化对中小企业之金融支持。请贵校协助修正及公告周知。
三、检附中企署来函、修正规定、修正总说明、修正对照表及发布令影本各1份。

附件:附件1.中企署来函、附件2.修正规定、附件3.修正总说明、附件4.修正对照表、附件5.发布令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