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侨务委员会书函有关劳动部113年7月11日劳动发管字第1130509595A号函,请协助宣导周知侨生,请查照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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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关劳动部公告「113年度外国留学生、侨生或其他华裔学生,依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规定,受聘僱从事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之许可人数数额、申请期间、申请文件及核发许可程序」,请协助宣导周知侨生,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劳动部本(113)年7月11日劳动发管字第1130509595A号函办理。
二、旨揭公告系劳动部配合该部本年6月14日发布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部分条文及第5条之1附表,重新公告本年度许可人数数额、申请期间、申请文件及核发许可程序,该部112年12月14日同字第1120519077B号公告即日起停止适用。
三、本案为侨生毕业留台就业重要讯息,请协助向侨生广宣。
四、检送劳动部旨揭公告1份如附件,请参考运用。

附件:劳动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