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修正「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基金补助及融资要点」,并修正名称为「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基金作业要点」,业经本部于110年10月28日修正发布

  • 2021-11-08
  • AdminAdmin
主旨:修正「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基金补助及融资要点」,名称并修正为「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基金作业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0年10月28日以台教技(二)字第1100112645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电话:02-77365424)。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