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特殊教育学生申诉服务办法」,名称并修正为「特殊教育学生及幼儿申诉服务办法」,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2年12月21日以台教学(四)字第1122806639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郑浩宇先生(电话:02-77367890)。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