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函转国防部修颁「军职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及薪资补助发给作业要点」,并自111年2月10日生效

  •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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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转国防部修颁「军职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及薪资补助发给作业要点」,并自111年2月10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说明:依国防部111年2月16日国人勤务字第11100397631号函办理(如附影本)。

附件:国防部函、修正总说明、修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