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函转国防部修颁「军职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及薪资补助发给作业要点」,并自111年2月10日生效 2022-03-03 AdminAdmin 主旨:函转国防部修颁「军职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及薪资补助发给作业要点」,并自111年2月10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说明:依国防部111年2月16日国人勤务字第11100397631号函办理(如附影本)。 附件:国防部函、修正总说明、修正规定 教育部函 国防部函 修正总说明及对照表 修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