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卫生福利部业于本(113)年1月19日以卫授疾字第1130100040号公告修正「传染病分类」,请查照并转知所属。
说明:
一、依卫生福利部本年1月19日卫授疾字第1130100044号函办理。
二、案系将第二类传染病「猴痘」名称修正为「M痘」。有关各类传染病之通报定义及相关防治措施,请至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网站(https://www.cdc.gov.tw)查询。
附件:函文影本、公告扫描档、传染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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