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国防部「国军老旧眷村改建零星馀户处理办法」于109年3月19日修正发布

  •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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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国军老旧眷村改建零星馀户处理办法」部分条文,业经国防部于109年3月19日以国规委会字第1090058747号令修正发布,如需修正发布条文,请至行政院公报资讯网(网址:https:gazete.nat.gov.tw/)下载,请查照。

说明:依国防部109年3月19日国规委会字第1090060780号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