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转与法务部合编「法律基本常识测验」 2019-01-15 AdminAdmin 主旨:教育部转知本部与法务部合编「法律基本常识测验」业完成审订上线,请推广运用,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法务部107年12月24日法保决字第10705515370号书函办理。 二、旨揭测验置于法务部「全球资讯网(https://www.moj.gov.tw)/法治视窗/法律推广/校园法律指引」项下,请贵校审酌有关议题,以多元方式辅导学生推广运用。 附件:法务部法保决字第10705515370号书函 教育部函 法务部法保决字第10705515370号书函 校园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