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依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处理总标价低于底价百分之八十案件之执行程序」业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修正发布,检附发布令影本(含规定)1份,转请查照。 2025-02-04 AdminAdmin 主旨:「依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处理总标价低于底价百分之八十案件之执行程序」业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修正发布,检附发布令影本(含规定)1份,转请查照。 说明:依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114年1月14日工程企字第11300214962号函(影本如附)办理。 附件:工程会函文、函文附件一、函文附件二、函文A09000000E_1140005902_senddoc1_Attach3.pdf (来文未检附) 教育部函 修正对照表 法规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