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全国大专校院运动会举办准则」第9条,业经本部于109年6月3日修正发布

  •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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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全国大专校院运动会举办准则」第9条,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6月3日以台教授体部字第1090018388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网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体育署学校体育组刘哲志先生(联络电话:02-87711025)。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