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大专校院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组成与运作方式参考原则」第1点、第3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4月16日以台教学(四)字第1132801328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吴先生,电话:(02)7736-7886。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大专校院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组成与运作方式参考原则」第1点、第3点修正规定odt档